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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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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放假安排

    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    二、具体要求

    1.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安全检查,对所属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仓库、教室及其它场所的水电、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。

    2.学工处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后勤保障处、保卫处、网络与信息中心要安排人员值班,于4月2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。

    3.学工处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后勤保障处、保卫处、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及各学院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工作。

    4.学工处、国际教育学院对假期学生管理及安全工作要进行安排布置,提出明确纪律要求。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谨防人身受到伤害、财产遭受损失。

    5.严格执行《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》(地大党办发〔2015〕12号)要求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假期离校外出前,需将离校时间与去向、返校时间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告学校总值班室(电话:67883995)。在校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假期去向和返校时间。

    6.放假期间,全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用公款组织游乐活动。学生社团、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旅游;学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并办理报批、报备手续。

    7.附属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安排好放假事项,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。

    8.若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,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并积极应对、妥善处置。

    9.学校办公室对各单位假期执行学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查。

    10.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教学综合楼B座1801室(联系电话:67883995,87481030)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学校办公室

           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年3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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